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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一座居民楼,在一层七拐八拐之后,他们停在了一个消防门前,看样子是通往地下室。

    厚重的金属大门被反锁,凭他们现有的工具无法打开。旁边的半扇墙面塌了下来,有一个很小的洞口,但是以成年人的体型根本无法钻过去。

    这应该是当时人们为了消灭丧尸,使用炸弹一类的高杀伤力武器,连带着把建筑也损坏了。

    触手怪在门口手舞足蹈,看上去非常渴望的样子。

    它感觉到,在这扇门的后面有非常诱人的味道!

    黎煜思考了一下,地下室通常是人们储存东西的地方,所以大概率也会存放很多食物。再加上有触手怪的感知,出不了错。

    大家举起铁锹,努力想把洞口砸得更大一些。

    黎煜忽然想到了什么,他把触手怪从自己的身上拿下来,把它抱到洞口边上,指导道:“你钻进去以后,从里面给我们开门试试。”

    累得满头大汗,砸墙砸得手都被震麻了的队员们纷纷对触手怪投去希望的目光。

    承载着众人的期盼,触手怪在地上游动着钻进洞口,消失在了黑暗中。

    黎煜看似只是在单纯地等待,实际上他是在指导触手怪的操作。

    他先是努力和触手怪建立共感,获得它的视野,然后用人类更聪明的大脑思考出解决办法,再交给触手怪去做。

    片刻后,锁芯发出了“咔哒”一声,孔译试着转动门把手,竟然真的打开了!

    推开这道消防门,触手怪脏兮兮地站在地上,柔软的腕足上沾上了不少灰尘,变得灰头土脸的。

    孔译激动得顾不上害怕,一下子就弯腰把触手怪抱起来了:“你真是太棒了!多亏有你在,能帮我们大忙了!”

    突如其来地被一个不熟的人抱进怀里,触手怪惊慌了一瞬,腕足都不确定要不要搭在他的身上。

    黎煜警告过它,让它不要吓到别人。

    不过这个人类是主动送上门来的,应该不会怪自己吧?

    想到这里,触手怪心安理得地呆在了孔译的身上。

    这个人类可比黎煜省心多了,都不敢要求自己老实地呆着。

    所以触手怪开始在孔译的身上捣乱,抓着他的头发荡秋千,在他的身上爬上爬下,还要钻进他的背包里一探究竟。

    孔译是又愁又喜,愁的是触手怪好几次差点绊倒自己,而且它的重量还挺沉的,喜的是触手怪竟然愿意和他亲密。

    他拿出了一根牛肉棒,上交给触手怪以示臣服。

    黎煜看着触手怪撒欢似的身影,觉得让它接触一下别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打开这道大门,大家顺利进入了地下室。

    幸运的是,也许正是因为门坏了,所以丧尸进不来,里面的大部分东西都没有被污染,是难得的干净。

    虽然这里储存的东西大多是末世以前,主人家都用不上的东西,但是对于现在的小队来说都很有用。

    比如方便储藏的粮食,速食食品,还有一些收纳物品,甚至还有一台完好的冰箱。

    现在基地里已经恢复了电力供应,所以有一台冰箱能让食物的新鲜期限保持得更久。

    队员们喜笑颜开,把这些东西统统打包上车,高兴地回到了基地里。

    鉴于触手怪的优秀表现,黎煜把今天带着的所有的肉都奖励给了它。

    队员们也对触手怪没有了害怕和抵触,把它当成了重要的伙伴,忍不住逗弄着它。

    孔译尽职尽责地担任着触手怪的专用座驾,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我们要不要给触手怪起一个名字呢?如果用触手怪叫它,就像叫一个人人类一样,很奇怪。”

    “是呀,触手怪应该有一个专有的名字。”大家纷纷赞成。

    接下来,他们就开始集思广益,想给触手怪起一个威武霸气的名字。

    “啸天?”

    “海神?”

    但是触手怪懒洋洋地趴着,对这些名字都不是很感兴趣。

    黎煜精心思考了一会,想到了一个很合适的名字:“叫团团吧。”

    第33章 末世07

    “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啊!”孔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感觉有点一言难尽。

    这种两字叠音式的名字,听起来也太软萌无害了,一点也不符合他霸气威武的预想。

    “你看它的外表是圆圆的,触手缩起来就是团起来的样子,这个名字不是正好吗?”黎煜低头询问触手怪的意见, “你觉得呢?”

    触手怪晃了几下脑袋,表达出了同意的意思。

    于是, “团团”就成为了它的名字。

    大家总是忍不住叫一声团团的名字,看到它对这两个音节产生反应,竖起一根腕足甩动几下,心里产生了一种美妙的满足感。

    回到基地里,团团的名字很快被每个人都知道了,他们热情地呼唤着团团的名字。

    黎煜打算让团团自己在地上走,不要总是把孔译当成它的代步工具了。

    团团委屈地表达了自己的感受。

    原来,在陆地上的行走方式和在水里游动不同,地面上的摩擦力很大,即使团团身上有一层保护性的粘液,还是被粗糙的路面摩擦得很痛。

    黎煜抓起它一看,果然是在常常接触地面的部位,被磨得有些红肿。

    为了解决团团的问题,黎煜特意向众人征集意见。

    黎泽轩抱起了团团,像是抱着一个小婴儿一样,夹着嗓子说道:“我们团团功劳这么大,不自己走路也没关系呀,以后我抱着你走路!”

    他很喜欢团团,觉得这种变异生物实在是太酷了,有这样一个造型奇特的宠物很拉风,而且这个宠物还能与自己心念交流,有很多的本领。

    其他人倒是认真地想出来了个办法:“给团团做一套耐磨的衣服吧?”

    “衣服?”团团若有所思地注意到了这个东西。

    仔细观察一下,每一个人类都不像它一样,浑身赤。裸地暴露在外面,而是穿着一层布料,遮盖住了身体。

    团团扒着黎泽轩的衣服,看起来很想据为己有的样子。

    黎泽轩拿来自己的一个外套,把两只袖子给团团穿了上去。

    团团用这两根触手行走在地上,发现自己果然走起来舒服多了。

    于是,大家决定给团团制作一件合适的衣服。

    首先就是要测量团团的身体数据,团团一共有八根触手,每一根的大小都不相同,需要量身定做。

    而且,这种奇特的造型也是前所未有的,需要他们大胆创新,找到能让团团穿起来感觉最舒适。

    擅长缝纫的幸存者自发地加班加点,只用了一天的时间,这件衣服就被做好了。

    底部采用了耐磨的面料,就像是人类的鞋子一样,方便在地上行走。里面特意用柔软的布料做内衬,不会磨破团团娇嫩的皮肤。

    衣服被送到团团的眼前,它的触手紧紧抓着衣服,迫不及待地钻了进去。

    粉色的触手怪搭配上天蓝色和淡紫色拼接而成的衣服,有一种说不出的和谐,甚至让团团看上去变得活泼可爱许多。

    “可爱!实在是太可爱了!”黎泽轩爱不释手地抱着团团,嘴里不停地夸赞道。

    大家站在一边,也发自内心的感叹:“给触手怪穿上了衣服,真是一件奇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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