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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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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城站的播报声响起,火车“桄榔桄榔”慢下来。

    水琅打了一个激灵,顾不及擦口水,立马扒着车窗朝外张望。

    站台上接车的人群追着车门往前走,脸上布满了开心与期盼,清一色的蓝布衫,清一色的白衬衫,跟北大荒的知青穿着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区别,但衣服的整洁度与精神面貌却完全不一样,到底是吃商品粮的城市人。

    水琅很快注意到一个极其显眼的男人,他的个头很高,比站在圆台上挥舞小绿旗的站长还要高出一截,一号站牌垂落的阴影遮住他半边脸,勾勒得轮廓线条分明,周身自带一种降噪氛围感,浑然不觉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见人就阳光四射,骚气外露,是她那显眼包未婚夫准没错了!”

    水琅提了几天几夜的心终于落地,收回探出窗外的半个身体。

    因他的瞩目程度,省了大海捞针般寻人的时间,拎起脚边的蓝色编织袋,静等下车。

    竖躺在座椅底下的人一个个爬了出去,原本就堵得水泄不通的车道更加拥挤,拥挤得能夹死蚊子。

    四天三夜的火车,已经将水琅的耐心耗尽,眼看一波波因为争赶着下车争赶着拿行李的人,因为碰撞现场吵了起来,当即放弃从车门慢慢排队下车的想法。

    将蓝色编织大包从车窗硬生生塞了出去,火车刚停稳的那一刻,就踩着座椅蹬上车窗,跳到站台上,在一车厢人的吃惊羡慕眼神中,成了第一名下车的乘客。

    水琅将编织袋甩到肩膀上,朝着人群中的显眼包走去。

    即便再心大,事关能不能留城,这些日子的心情也是如同被小火油煎。

    三个月前,她刚搬进翻修好的洋房里睡觉,再一睁眼就穿到了七十年代祖国最偏远,常年受西伯利亚寒流影响,气温零下三四十度的北大荒,成了与她同名同姓同长相的知青。

    原主上辈子错把气死母亲的小三当恩人,先是上交沪城独栋洋房和家产,去千里之外下乡。

    十年后上面返还财产,又受小三哄骗,撕了遗嘱,导致母亲留下的独栋洋房和赔偿款都到了小三母女俩手里。

    水琅刚穿过来第二天,就收到了小三的哄骗信,字里行间关怀与恐吓交替着来,目的是让她把遗嘱撕了。

    撕遗嘱?

    她只会把那小三渣父当遗嘱给撕了!

    想要去撕小三一家,就得回城。

    想要拿回财产,也得回城。

    现年头回城只有两条路,一是城里的家人给安排工作调回,二是与城里人结婚。

    水琅只能选择第二条路。

    然而莫说城市人,就是挨着城市的农村人,都不可能和千里之外的北大荒知青结婚,城里人第一选择肯定是有户口有工作的对象。

    实在因为自身原因找不着媳妇,乡下还有一大堆挤破头想嫁给城里人的姑娘,哪里轮得上北大荒的知青,更轮不上资本主义背景人人唾骂的她。

    不幸中的万幸,水琅穿来的是刚迈过1976年关的1977年,小三与父亲的哄骗信证实了城里动荡逐渐安稳,万里冰封将要融化,时局不久便会春暖花开。

    水琅想到了曾经订过娃娃亲的未婚夫,他那一家子都是最会审时度势的人,也是最贪财的人,倒是有不小的几率,愿意帮她回城。

    于是水琅给未婚夫拍了电报,表明需要他帮助结婚回城拿房子,如果愿意一个星期后就到火车站接她。

    拍完电报,水琅找领导批了结婚介绍信和婚假,当即回了城。

    回城假一共有十五天,来回火车要十天,必须在这五天之内拿到结婚证,她才能留下来,否则还得背上包袱滚回北大荒。

    时间不等人,水琅脚步匆匆走到男人面前,差点说了句卧槽。

    这未婚夫居然发育得这么好!

    这胸肌,这窄腰,这翘臀,这大长腿,普通的白衬衫黑裤子,愣是让他穿成了量身定制的高定。

    果然是最会审时度势的人,这十年看来是没吃过苦受过罪,日子过得很不一般!

    多年不见,还是要确认身份,水琅上前道:“同志姓邹?”

    男人转过脸来,见惯了顶级帅哥的水琅,呼吸都停顿了一瞬,这是一张冷俊逼人,骨相满分的脸。

    他眼神意外打量着水琅,颔了颔首。

    水琅眉头微不可闻的皱了皱,与他对视的那一刹那,感受到一股强烈的攻击性,那是长期在生死边缘与血训练,才能自然而然形成的气场,这说明眼前的未婚夫,日子是真的很不一般。

    但不管多不一般,在这个年头,都作不出多大的妖风来。

    他来了就说明他想要钱,她和他结婚,也是为了拿回财产,本来就是利益一致的事,最多一两年就结束协议。

    这么一想,水琅就放下心来,将行李递给他,“走,去领证。”

    周光赫再次被这位姑娘惊住,三天前才接到老战友的信,说了将自己妹子介绍给他的事,今天就着急忙慌打电话给他说,他妹子已经坐上火车来沪城了,让他赶紧到火车站去接。

    连面都没见过,周光赫还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与老战友长相相似的人,据战友描述,是个皮肤黑红,骨架偏壮,性格爽直,看起来能吃苦耐劳的姑娘。

    眼前这小姑娘刚才跳火车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沪城的人已经穿上春衣了,她还是穿着一件灰扑扑布满补丁的棉袄,下面穿着一件洗得泛白薄薄的黑裤,在从窗户跳上来的那一瞬间,能看到她的脚踝有多纤细,一看就长期营养不良。

    断定这一定不是战友的妹妹,就没再关注。

    但没想到,她走到自己面前,精准得问出了他的姓,下一秒更直接说要去领证。

    性格倒是与战友描述得大差不差。

    周光赫盯着水琅多看了一会儿,看得人明显有点不耐烦了,才回过神来,“......不急,先去报个平安?”

    水琅像看傻子一样斜了他一眼,“给谁报?”

    不等周光赫回答,又道:“你看到我人,就说明平安了。”

    周光赫一想也对,老战友虽然是军人,但家里并不是根正苗红,当时能去当兵是能力过强,政治表现突出,家里父母都被下放到农场,早些年因病去世,只留下妹妹一人。

    想到这,对于刚才水琅说去领证便不意外了。

    算算时间,她的年龄应该在二十五六岁了,一般小姑娘二十二三岁就嫁人了,到了这个年龄段,是会着急些。

    但再着急,也不能就这样去领证。

    之所以结婚,他当时跟战友说得不够详细,具体情况与要求还得带着人去亲眼看一看,她真的能够打从心底接受,才能谈结婚的事。

    周光赫正待说话,一阵“咕噜咕噜”声打断他,寻着声音看过去,小姑娘正捂着干瘪到凹进去的肚子,看上去更加纤弱,“先去吃早饭。”

    水琅没反对,北大荒虽然是北大仓,但有小三常年掺和,加上资本家的出身成分,愣是吃了三个月的苞米碴子粥,冬天连棵新鲜的野草都看不到,三个月没吃过一口绿色蔬菜,没尝过盐,没吃过糖,更没吃上一丁点荤腥,每天还要干大量的苦力,眼睛熬得比雪山里的狼还要绿。

    走出火车站,一辆辆红白相间蓝白相间的公共汽车,一座座高楼大厦,终于让水琅喘了口气。

    城市,大沪城,她终于回来了!

    乘坐公共汽车一路来到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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