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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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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面漫无目的地走了一圈,等她回到家的时候万海波已经在捞饭了,小胖墩就在旁边陪着。

    看到她进来,站在灶台边的两位弟弟齐齐出声跟她打招呼:“姐。”

    万海潮“嗯”地回了一声,然后去看橱柜里的食材。准确地说,是看今晚的菜有什么肉。虽然中午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了,晚上会吃鸭子,但可能是习惯使然——后来家里买了冰箱之后,她做饭前就喜欢打开冰箱看一眼。

    厨柜中间的那一格,一个肥硕的大鸭子孤零零地摆在大盘里(不年不节的,家里有一样这么实在的肉菜就已经很不错了)。

    做白切鸭是万爸的拿手绝活,当女儿的自然不会跟他抢,她去院子外面的小菜园里摘了一个上了白灰的冬瓜和几根黄瓜回来。

    这种冬瓜的个头不大,也就够他们全家人吃三顿的样子。海潮割下其中的三分之一削皮去囊之后切成半厘米的厚块,一会儿放冬瓜汤里。

    黄瓜也一样去皮之后切薄片,这个是清炒,黄瓜在他们家没有带皮拍开凉拌这种出名的吃法。

    万海潮把这些做完,把东西拿进厨房,她刚迈进厨房的门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外面跟人说话——万爸回来了,她把东西放好就出去找他。

    万爸在晒场边上跟她说了两句话就进了厨房。

    门前晒场上的稻谷几乎已经全部被树荫遮住了,拿起放在屋檐下的木耙板,万海潮花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把稻谷都收拢成堆。

    其他的工作就留给万爸爸,那部分稻谷已经晒了几天了,是装进袋子放起来还是需要继续晒,要留给他来作判断。

    万海潮收完稻谷,家里就没她什么事了。想到还在外面吃草的牛和鹅,鹅应该是万妈在放。

    她进去厨房和万爸说了一声,打算出去牵牛。

    他们家养了一头母黄牛,身姿翩翩,全身的毛没有一点杂色,油亮油亮的,力气很大,在万海潮的眼里,它比邻村的那一匹马还要漂亮。更难得的是,它的性格温顺,干活时不惜力。它的年龄不大,也就四五岁,是家里以前那头老黄牛下的崽,等它长到一岁多的时候,万爸尝试着牵它去学犁田,小半天就上手了,万爸就把原来的那头黄牛卖了,留下这一头。

    一家人对这头牛都很爱惜,万爸无论是赶车还是耕地的时候都舍不得拿鞭子抽它。

    万家和多数人家一样,平常忙的时候,抽不出人手来放牛,就拿一个木橛子,接一条长长的绳索,再接上原来的牛绳,找一块青草相对茂盛的开阔荒地,把木橛子摁进泥土里,牛就绕着木橛子,与绳长为半径啃草,直到主人把它牵回家。吃得不够饱的时候,回到家再弄些稻草或者红薯水给它加餐。

    万海潮根据万爸给的地点找到了牛,看到牛的肚子还有一点瘪,就牵它上了青草茂盛的田埂。沿着田梗啃了好一会儿,牛肚子终于鼓了起来。

    等她牵着牛回到家,万妈已经回到家了,家里的猪和鸡鸭鹅都喂好了,就等着她到家开饭。

    万海潮最终也没有要小胖墩的鸭大腿。家里就只有一只鸭大腿了,另外一只和四分之一的鸭肉一起被送到堂叔家了。

    这个年代的农村是这样,过年过节杀鸡杀鸭,或者平时吃点吃大荤的时候,总是习惯给分家另过的老人或者兄弟送一点。

    这样相互送贵重吃食的一般都是亲兄弟父母之间。不过万爸只有一个亲弟弟,这位弟弟跳出农门吃商品粮去了,除了清明节扫墓,其他时候都不会回村。

    万爸同一个爷爷出的堂兄弟全部都算起来的话有二十来个,虽然没能全部站住,但留下来的也有十多个,平常有大事的时候都会招呼到,平时万爸就跟他小婶的儿子万青林走得近,一般年节相互送肉,也就只送他们一家,比跟亲兄弟还亲。

    和平常一样,东西是万海波送去的。幸好他不喜欢吃鸭大腿,否则让他一路上对着一个热气腾腾还散发着肉香的鸭大腿,口水非滴暴自己的脚拇指不可。

    今天他去送肉,回来的时候,手里的碗也同样被装得满满的。

    “哪来的扣肉啊?”万海朝看了一眼对着亮灿灿的扣肉快要流口水的万海波,忍住笑问道。

    扣肉是万海波难得比较喜欢的一样菜。

    “二十四婶回娘家吃酒拿回来的。”万海波把东西放下,悄悄地咽了一下口水,离远几步回答道。

    “你拿那么多回来,你二十四叔家可没得吃了。”万妈的语气里带着严肃。妯娌这么多年,她非常明白那位是个什么样的人。

    “妈,我也不想拿那么多的,他们一定硬塞给我。阿岩说他大舅这次办酒弄多了几桌酒菜,他妈妈拿回来这些都是没动过的。他端来给我看了,他们家还有一大盆。”万海波比划着解释道。他也是看过了叔叔家留下的份量才会拿回来,否则就算口水把脚拇指滴爆了他也不可能要的,他又不是不知道自己父母和叔叔婶婶是什么样的人。

    “拿回来了就吃吧。你们二十四婶人大方,就算自己不吃也要做人情。你们青林叔也大方,不过他是有分寸的。”万爸知道大儿子虽然年纪不大,但做事已经有了大人的样子,不是那种馋嘴的小孩。而且他那位堂弟从小跟他在同一个屋檐长大,大家都是孤儿寡母走过来的,如果只知道一味地大方,他们早就饿死了。

    万青林是万爸的堂弟,比万爸小两岁,家族排行是第二十四,两个人都是早年丧父,他们的父亲还没有起各自的房子就走了,他们的母亲各带着两个孩子一起住在那座公婆分给他们的老房子里。两位同样丧夫的妯娌,相互扶持着过了好些年,一直到双方的儿子都长大了,成家之后才出去另外找宅基地起了新房。

    万爸和堂弟青林可以说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办酒做得扣肉都是成人半个手掌大小的大块肉,最起码二三两,万爸准备切一切再端上桌,等他把上面的几块扣肉拿开,就看见碗底还有五个大肉丸子。

    扣肉和这种大肉丸子的工序都比较复杂,是他们这边办酒的重点菜式。

    有了这两样,万家的晚饭顿时丰富起来。最后自己宰的鸭子反而是吃得最少的。

    天气炎热,家里又没有冰箱。晚饭过后,万爸把剩下的肉菜装进密封的提盅里,再放进篮子里,然后吊进水井半空。

    今天不但尝到了父亲的拿手菜,还吃到了以前最想念的两样吃食,万海潮心满意足地回了房间。

    把下午总结出来的政治重、要点温习了一遍,她拿出了英语书。

    上一辈子当学生时,相比其他科,她的英语成绩不算好,平常测验时成绩也有九十分以上,不过到中考的时候,折算下来也就是80多分。她对英语谈不上兴趣,不过工作之后要用到的英语的地方不少,面对工作的时候,她是不允许自己有短板的,努力用心,也就慢慢练出来了。

    不过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初中的英语虽然简单,她也不会掉以轻心。

    他们初中才开始学英语,初一第一学期前面一部分都在学音标,对话简单得很。万海潮干脆把两个学期的单词都过一遍,准备把熟悉的放一边,印象有些模糊的就记下来再温习几遍,另外找找字典上面的例句读一读,然后去熟悉课文。

    以前当学生的时候总是想去学习别人的学习方法,根本不知道别人的好方法不一定就合适自己。直到不再是学生了,才慢慢摸索出最合适自己的学习模式。

    不过初一的英语实在是简单,只花了一个晚上,她就把两个学期的单词跟课文都过了一遍,都是熟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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