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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想得到美人的第一百四十四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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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笙笙刚带着叶明瑞在海市大学里面走了一圈,快到饭点的时候,叶明瑞还想去学校的餐厅尝尝,可却接到了路野打来的电话。

    叶明瑞当时见到叶笙笙拿出来的小灵通,什么都没说,之前叶笙笙过年回家的时候,他就见过了,可他故意撇开的眼神却好像什么都说了。

    这阴险小子,就知道弄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来糊弄他们家笙笙。

    电话里路野表示要过来找他们一起吃饭,还没等叶笙笙答应,叶明瑞就先在旁边摆起了手。

    可路野那边还有跟叶明瑞相处多年的路天明,太了解彼此了,即便叶明瑞全程都没有发出声音,路天明都知道他在电话那边做什么,没等叶笙笙开口回答,就率先替路野挂掉了电话。

    叶明瑞被这爷俩气的瘪起了嘴巴,直到那两人开车到了校门口来接,他也依旧冷着一张脸。

    “哎呦,笙笙好久没见,又长漂亮了!”

    路天明从后排车门跨出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展眉开颜的走到叶笙笙身边说道,模样极其高兴,脸上的纹路深得都能夹死个苍蝇,看的叶明瑞眉头深皱。

    这老东西能不开心吗,自从过年后知道自己儿子把笙笙拐到手后,叶明瑞每次见到他都能看到一张笑开花的老脸。

    “路大伯。”

    叶笙笙刚开始还不明白为什么路大伯对她如此热情,直到看到路野从副驾驶上下来,手上还拿着一大捧玫瑰花。

    女孩光润带笑的脸突然收敛了几分,微垂下脑袋露出些许拘束,耳根发烫。

    “哎,现在还叫路大伯,等过几天就要改口喽。”

    路天明乐的见牙不见眼,他看路野这小子打小就行,居然闷声无声的把笙笙处到手了,可真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去去去,改什么口,八字都还没有一撇呢!你个老家伙少在我闺女面前胡说八道昂!”

    叶明瑞听不下去了,立马抬脚挡在叶笙笙身前,老不修的,她闺女还年轻着呢,以后跟谁结婚还是个未知数,他倒开始先自顾自的想好事了。

    “你就是一个老顽固,这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你在里面掺和什么!”

    路天明这次可是完完全全的站在自家儿子这边,野子虽然前些年做事轻浮荒唐了些,但是跟笙笙在一起后那是一天比一天稳重,而且,他对自家儿子很了解,一旦认准了一个人,那绝对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笙笙嫁过来是绝对不会受委屈的,更何况,他这个当公公的还没死,也是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

    “你......”

    “你什么你,人家小年轻的事就让他们自己说去。这学校可真气派,你进去看了没,里面咋样?”

    路天明说着将叶明瑞拽到了一旁,还转头给路野使了个眼色。

    “你买这个做什么?”

    一捧鲜艳的玫瑰花送到叶笙笙面前,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瓣上带着些许水露,衬得本就肤白貌美的女人更加娇艳。

    “讨你欢心。”

    路野今天穿的衣服似乎是可以挑选过的,板正斯文,只是不太像他平时的风格,就连说的话也是。

    “是路大伯让你买的吧。”

    路野骨子里阴凉,仅剩不多的温柔全给了叶笙笙,可是他似乎天生缺少浪漫的细胞,特意打扮,专门去买玫瑰花,还有哄女孩开心的情话,都不像是他能说出来的。

    “嗯。”

    路野点头,确实是路天明非要让他做的。

    “我本想送黄金的。”

    男人剑眉沉下,有些纠结的模样,在路天明的坚决否定和他自己的内心想法之间,他还是选择表露了自己的内心想法。

    鲜花这种东西脆弱便宜不说,还不及真人的百分之一美丽,所以他更倾向于选择金光闪闪,且价值昂贵的足量黄金。

    “扑哧——”

    叶笙笙听到路野的话,一个没忍住,直接噗呲笑出声。

    她在现实中见过很多有情人,也读过很多外国小说的浪漫文学,可却没有一个人是用黄金来做礼物的。

    “不喜欢?”

    玫瑰没能让佳人欢笑,反倒是自己的一番话让对方笑弯了眼睛,路野锁起了眉头,不明白叶笙笙真正的内心想法。

    “我们俩还没结婚呢,你就想送我黄金,难道不怕我跑了吗?”

    叶笙笙抱着满簇玫瑰,弯唇笑问道。

    “不怕。”

    路野见女孩仍旧一副开心的模样,也不再去计较她喜不喜欢的事情,反正,只要他给的起的,他都会送到她的跟前。

    至于女孩说的问题,那更是不可能发生的,他没有那么宽的心肠,认定的人绝对不会放手,而且,他不会让她升起任何想离开的念头。

    “切......”

    对于男人的盲目自信,女孩嫌弃式的皱了皱小鼻子,但很快,又再次绽开了笑容。

    “你瞧,这两人在一起多般配,笙笙笑的多开心!”

    作为路野最强助攻的路天明,在努力把人拦住的同时,还不忘给对方灌输两人极其相配的思想。

    叶明瑞看到了,却始终没有说话。

    晚饭是路野找的地方,还是上一次和笙笙舍友们一起去的大酒店。

    叶明瑞和路天明都是第一次来这么高端的地方,尽管外表再努力的融入,不想给子女丢脸,但多少都是有些拘谨谨慎的,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出了丑。

    “怎么选了这么个地方,你小子以后可是要结婚的人,是要过日子的,可千万不能打肿了脸充胖子!”

    路天明还没进门的时候就感觉这里金碧辉煌的,不像是一般人能去的地,结果进门之后,发现豪华更甚,顿时心头一紧,趁着叶明瑞不注意,凑近路野耳边小声说道。

    “嗯。”

    可收到叮嘱的人只是轻轻应声,神色未变,淡定的像是这里是他家一样。

    “路总,这边请。”

    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中年男人匆匆走上前来,胸口上是金色的铭牌,显然要比大厅几个穿戴银色铭牌的职位要高。

    只是,路总?他在叫谁?

    同行四人中,除了路野和叶笙笙,其他两个老父亲都是一副状况之外的模样。

    路总,这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应该是个大官吧,只是那什么经理怎么对着路野这么喊啊,时不时认错人了?

    “嗯。”

    又是一声轻“嗯”,他们听的清楚,是路野应的,所以,经理口中的“路总”指的就是路野。

    叶明瑞和路天明面面相觑,明明只是小一年没有一起生活,怎么野子就变成了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样。

    “野子,刚刚那个人为什么叫你路总?”

    坐在酒店特意准备的包厢里,路天明率先问出了叶明瑞也想知道的问题。

    “酒店有我的一部分股份,换句话说,我是这个酒店的老板之一。”

    路野描述的风轻云淡,可听在耳朵里的两人却有些目瞪口呆,这么大的个酒店,光建造就得花数不清的票子,路野怎么就是这家酒店的老板了?

    “你在外面没有干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吧。”

    路天明表情严肃,他虽然只是一个平民百姓,不懂这些大公司大生意上面的事,但是也知道,一般人是绝对不会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成为一个大酒店老板的。

    “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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