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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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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国的确迟早大乱。

    但张尚书实实在在地心疼这个清瘦的少年,目光沉沉地看着他道,“幸安,你可想清楚了,这一路不好走。”

    “幸安不怕。”他的眼里紧接着闪烁着醒目的光,一字一顿地说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这小子,果然像他爹啊。

    “好,你这身志气傲骨果然如你爹当年。”

    又提到谢璧时,谢幸安的目光直疾速暗淡下去。

    “想当初,你父亲当年也是状元出身,谁承想后来竟会出了这档子事。不但你爹身死,你也……哎,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天资聪颖,甚至在你父亲之上,可惜在抄家之后……”

    好好的家世和前途,瞬间化成泡影。

    “算了,不提了,都过去了。”张尚书扣住谢幸安的手背,满眼都是假一赔百的关怀,“幸安,我知道你如今日子艰难,这里有些银票……”

    “张伯父,银票就算了,恕幸安不敢受。您放心,能在爹娘亡故后苟活这么多年,谢幸安还不至于活活穷死,需要靠旁人的救济才能度日。”

    张尚书知道他和他爹谢璧一个样,从善如流地笑着把尚未撒手的银票放了回去。

    “幸安,你若是我的儿子该有多好。”张尚书算起来和谢幸安差不多十年没见,但只觉得他处处都一如谢璧,跟故人说话就放得开,没再那么讲究了,“你不知道,我那个不争气的逆子,唉,不提也罢。”

    谢幸安知道他这时应该保持沉默不说话,但他时常在京城里走动,当然也听说了张尚书之子张迟锦的光辉事迹。

    至于这个公子哥才进京不过几天,怎么能让别人知道的?额,当然离不开那个一出现,总得惹出些乱子的活祖宗——何二小姐。

    张迟锦没能逃脱大多男子看见美人走不动路的天性,对何二小姐惊鸿一瞥后直接就动了情,冲着她吟些“京中有佳人,初见倾我心”之类狗屁不通的诗文。

    何二小姐是谁?她当然不吃这一套,她不仅不吃,还当众破口大骂,甚至打了张迟锦一巴掌。

    哪知道张迟锦精虫上脑,他不仅没觉得何二小姐娇纵蛮横,反而越发觉得她的行为作风不似一般的小姐姑娘,不矫饰不做作,有趣得很,是他喜欢的。

    纯属没事找抽。

    俗话总说龙生龙凤生凤,张尚书也算得上朝中的一股清流,有头有脸的人物,可他唯一的儿子,非但不像威风凛凛的老虎,倒像只没个正形,上蹿下跳的老鼠。

    这不,今日一大早又跑得没影,只给他爹留下句话,一定想方设法把何二小姐娶进门,让他赶快有个儿媳妇。

    “他……他若是把那个,那个……娶进门……”张尚书细细打听过何二小姐平时的行事作风,惊觉到那不就是个脑子有病的疯子么,气得他都不稀罕说出口,只不停地跺脚道,“我就让他滚,把他扫地出门。”

    “咳。”谢幸安想起来何矜,也实在是不自觉地难受起来,但还是维持着他翩翩君子的嘴脸,“其实何二小姐,也不是全无好处,她生得的确倾国倾城,还有,还有……”

    抱歉,他实在编不出来第二个理由了。

    “女子仅以色侍人,并不是什么好事。幸安呐,我还听说,她从小到大都不断欺辱你,找你的麻烦,你竟还能为她说话,足见你的心胸不凡啊。”

    张尚书顿觉谢幸安的形象更为高大伟岸,比他的狗儿子强了不知道有多少。

    “她一个没及笄的姑娘家,不过年少无知,娇纵些罢了。”谢幸安表面笑得风轻云淡,但在这与此同时,早把何二小姐对他做过的一桩桩一件件事,在脑子里过了个遍了。

    他咬牙的声音,张尚书都没听见,还直夸他是个难得的、宽以待人的好小孩。

    “叨扰了张伯父许久,幸安也该告辞了。”又跟张尚书扯了些再平常不过的小事后,谢幸安起身拜别。

    “好,你既已知道我回京,有什么事,尽可以来寻我,我一定倾力相助。”

    直等到把谢幸安送走,张尚书想起来接下来要面临的破事,只觉得脑仁疼。

    做个吏部尚书就罢了,整什么还让他兼任国子监祭酒?

    这算升迁个屁?还不如在地方州郡里当官省心。

    他当然在进京城前早打听好了朝中局势,并为了少惹麻烦,没能免俗地给权阉备上了厚礼。

    那个大太监对他的无师自通极满意,特意回了他一封信,信中大概是说,知道他身为国子监祭酒,自然是不多时后春闱的主考官,辛苦了好好干,并附上了一长串需他特别关照的考生名单。

    他不是没看过谢幸安的文章,真的拼起实力来,不说是妥妥的状元郎,起码保底也能做个探花。但他十分清楚如今要想活的唯一保命准则,就是对那没根的东西奉承迎合。

    谢幸安如果想进官场,科考的确是唯一的途径。

    他跟谢璧曾常年互通书信,对方常常夸赞自己这个儿子如何天赋异禀。七岁就能出口成章的谢幸安在旁人看来,长大若中不了个状元,那就是当世《伤仲永》。

    再说当年谢家遭难时他也不是半点不知情,只是他当初为了自保,哪敢出手帮忙?至今想起来,确实是心里有愧的。

    他即便知道谢幸安的才华出众,但再使劲也只能保证不让谢幸安因太过显眼被挤兑得名落孙山,只能助他身处末流,堪堪榜上有名。至于一甲二甲,早就没指望了。

    空有状元才,没有状元命啊。

    一念及以后的朝堂,就要成为大太监的亲友团、群魔乱舞的流氓场,张尚书顿时就想辞官还乡不干了。

    ……

    “阿矜,你也在这儿啊!”何矜本想去逛逛胭脂铺子,冷不防被人叫住,转过身去时只看见两个锦衣华服、高门小姐打扮的少女。

    粉衣少女嘻嘻一笑,蹦蹦跳跳地过来拉她的手。蓝衣少女轻嗤了声,扭过脸去都不肯再多看她一眼。

    不过是书上寥寥几笔带过的纸片人,何矜实在不知道她们是哪位,但她学聪明了,自己当然不会傻缺地去问,就等着对方交代。

    果然粉衣少女接下来干脆就抱住她的胳膊撒娇时,蓝衣少女终于忍不住了,轻叱道:“妙怡,大庭广众之下,注意分寸。”

    妙怡……孙妙怡?颖国公的小女儿孙……妙怡?

    何矜呆愣着一动不动,喉咙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卡住了。

    孙妙怡这个人,她是记得的。

    因为按理来说,和疯批交好的起码是多半个疯批。但孙妙怡实在是个例外,起码从书中得到的消息来讲,她单纯又善良,人畜无害,实打实一朵盛世小白莲。

    这样的人物,怎么能交上何二小姐这种变态玩意的呢?作者大大又没说,她还是表示不知道。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个小姑娘……是让何二小姐害死的。

    在原书里,何二小姐失身给谢幸安后,一连好几日处于癫狂状态。她疯魔难安,孙妙怡好心跑来安慰她,反而被她怀疑成下药的罪魁祸首,因为那晚,她只喝过孙妙怡端给她的玫瑰露。

    后来孙妙怡就失踪了,过了好些天才在枯井里发现她的尸首。脸都看不清了,只能通过衣裳和头上的小钗辨认出。

    遥想当初何矜看到这一段时只想拍桌子骂人。

    我知道作者大大你是想突出何二小姐是个疯批没人性的死变态,但能不能尊重一下读者?好歹孙妙怡也是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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