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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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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汉灿烂。

    朔绛躺在屋檐下辗转反侧。

    他枕着竹编枕,盖着一床麻布被,露水落下来后全身凉飕飕的。

    脑海里更是走马灯一样:侯府如今是怎样的场景呢?

    爹应当是暴跳如雷,婆婆肯定一边骂爹娘一边闹腾着要出去找自己,娘则是哭得梨花带雨。

    他当然不想让朝夕相处的亲人担忧。

    可他也不想回去和帝姬成婚。

    帝姬作为官家唯一的女儿被宠得骄纵恣意,常暴打身边内侍宫女。

    朔绛不愿迎娶这样的妻子。

    爹为了满门荣华富贵逼着他做驸马,好让多疑的天子放心。

    可他并不想像一匹配种的种马一样任人摆布。

    于是一时冲动逃出了府。

    接下来的路怎么走呢?

    是去书院投奔旧时师长?还是寻外放的同窗师兄弟游玩散心?抑或是做个游侠儿潇洒走遍山河?

    朔绛越想脑子越乱。

    偏偏这时屋内传来令人怪声:“咯咯吱,咯咯吱……”

    声音活像一个人咀嚼,又像是什么恶魔在暗夜里咬牙切齿。

    朔绛吓了一跳。

    好容易才反应过来,这应是睡在屋内的老板娘在磨牙。

    ???

    !!!

    朔绛身边的婢女都精挑细选过,伺候上夜时从未有打鼾磨牙的怪僻。

    这磨牙一事还是朔绛听贴身小厮九丘与八索斗嘴才知道的。

    他当时还劝九丘:“你们是同胞兄弟,为了这点子小事伤了和气多不值当。”

    如今听来,这哪里是小事?!

    咬牙切齿的声音越演越烈,大有把仇人嚼死在齿尖的狠厉。

    非但吵,而且瘆人。

    睡过去前,朔绛迷迷糊糊想:

    九丘当时没把八索打死可真是兄弟情深啊!

    **

    “喂!起床!”

    似乎才合上眼皮就立刻被人吵醒了。

    朔绛费力睁开眼,是老板娘恶声恶气的嘴脸。

    她单手叉着腰,一手举一柄铜火夹,似乎下一秒那铜火夹就要扔到他脸上。

    也罢。

    梦里还在侯府的朔绛迷迷糊糊伸出左手。

    金枝把铜火夹伸到他手里,颇为欣慰:“眼里有活了,不错。”

    铜火夹的触感又冷又膈人,

    朔绛一脸茫然:“谁给我更衣梳头?”

    金枝冷笑一声,一把夺过铜火夹扔到地上,

    重重的撞击声让他一下子清醒过来。

    翻身起来,这才意识到自己在汴京城里一处偏僻小院里。

    凶神恶煞的市侩老板娘正双手叉腰。

    唉,梦里不知身是客!

    朔绛叹息一声,自己起身,又问:“篦子呢?还有刷牙子、牙粉、漱盂子、减装呢?”

    “什么???”

    真是穷讲究!

    金枝递过一枚木梳子:“篦子多贵,你就用木梳凑合梳头。”

    自己动手洗漱朔绛还是会的。

    他在白鹿书院读书时书院讲究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书生们的私事都是自己做的。

    刷牙子是半根杨树枝条泡水揉皱了枝干木纤维,用那些藕断丝连的枝叶丝须清洁牙齿。

    至于漱盂子——

    “吐院里就行。”

    ???

    朔绛差点呛住。

    朔绛洗漱的功夫,金枝已经用铜火夹捅捅灶房里的炭灰开炉做饭。

    等朔绛收拾停当时,就见梨木小几上摆着两个胡饼、一碟子紫姜,两碗蛋花青菜汤。

    “怎么样?丰盛吧?”金枝洋洋得意,“不比你以前在大户人家吃得差吧?”

    朔绛瞥了一眼饭菜,没说话。

    胡饼是昨天下午金枝递给他时他咬了一口的,还有个牙印。

    紫姜是昨晚从那位青娘子那里用鱼换来的。

    而鸡蛋,则是贪没了隔壁成五嫂子家的。

    朔绛在心里默念三遍“天欲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才拿起筷子。

    他皱着眉头将胡饼掰碎,而后泡在蛋花汤里,

    然后才将胡饼喂进嘴里,再就一片紫姜薄片,痛苦闭上眼睛预备下咽。

    哎?

    这紫姜腌制入味,吃起来酸甜可口。

    让人生厌的胡饼在蛋花汤里泡过后粗粝的口感尽失,取而代之的是杂粮特有的清香。

    紫姜口感脆脆爽爽,蛋花汤里蛋花缥缈轻薄。

    正好就着下饭。

    朔绛吃完了一大碗。

    **

    “吃完了?去把碗刷了!还有,以后就由你来做饭。”

    “什么???!”朔绛几乎要怀疑自己的耳朵。

    金枝随手揪起一枝狗尾巴草,一边用它又硬又直的根茎剔牙一边安排:“我已经与青娘子说好了,把你送到她那里去学徒。”

    她早就盘算好了,猪鱼以前再怎么富贵也都是过眼云烟,还不如学门手艺以后好谋出路。

    朔绛顾不上指责她的行为不雅,转而质疑:“我堂堂君子,居然去当垆举炊?”

    金枝不明白他的矫情:“多学一门手艺有什么不好?再说了,我可不养闲人。”

    剥肤锤髓!

    抽筋剥皮!

    掠脂斡肉!

    惨无人性!

    可他现在无处可去。

    朔绛灵机一转:“不是说让我做香薰吗?做多了还能去卖,不比学厨好?”

    他是不谙世事但却不笨,短短几个回合已经看出了这老板娘唯利是图,是以说服她也以财帛打动:

    “你想想,我去学厨还要学好久,何时才能赚钱?而我已经会制香,现在就能赚钱。”

    金枝掐着枝头算:最下等的香薰都要一百文一块,一个人一天的饭钱只要三十文,一天制一块香薰,便能净赚七十文。

    再者就算不赚钱,也能少一笔买香薰的开支。

    金枝泼辣能干肯吃苦,可她唯一有个毛病就是受不了生猪的腌臜味道,为此她用了不少手段:天天洒扫、艾草熏墙、日夜开窗通风。更是花了大价钱买香薰。

    如此一来每月三百文的香薰钱便可盛下,何况多余的香薰可以拿来在香铺寄卖。

    金枝越想越划算:“走,去进货。”

    胜利来得这么突然,朔绛有些不敢置信:“你,你不开肉铺吗?”

    金枝用看傻子的目光看他:“谁家一大早去买肉?”

    再说了,她是三天进一次货,大后天早上才要早起进货呢。

    两人走出院门。

    朔绛虽然身着布衣,却难掩其英俊姿色。

    街巷上邻居们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朔绛吸了口凉气。这要是被有心人告到侯府去,他这不是白跑了?

    他正琢磨着要不要寻个斗笠遮掩。

    谁知金枝主动迎上去,笑吟吟跟大伙说:“这是我弟弟。前儿被我花钱买回来了。”

    少年郎生得金质玉章,与美貌的金枝站在一起,真如一对金童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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