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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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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周姐姐有事要办,我雇了马车自己回来哒。”不知道鸳鸯叫自己做什么,黑心歌一点不心虚的将周瑞家的拉出来溜了一圈,表示她回来晚了,是有客观原因地。歪头看鸳鸯,一脸不解:“做什么火急火了的,大水冲着了不成?”

    回到熟悉的环境,绯歌立时就有种重回人间的真实感。见了鸳鸯,都忘记了早起那会儿这小妮子咆哮的掀她被子叫她起床时的狰狞模样。

    哎呦,多早会没见,美眉你咋又俊了嘞?

    吐槽系的护短少女笑眯眯看着鸳鸯。心里不由又想到了刚刚的惊心动魄。

    虽然她刚刚见事不好撒丫子颠了,但该她干的事却一样没少。

    最值得一提的是她用风里的小刀片划了那只小家雀的手腕,伤口洽巧在绯歌胎记所在的位置。

    了胜于无,谁知道此时插的柳以后会不会成荫呢。

    除此之外,哪怕分不清到底哪一只人马是睿亲王私兵,绯歌也在起风的瞬间做了区别对待。

    朝黑衣人和青衣箭袖刮的风里没有刀片,只是一些沙尘。而朝廷禁卫军和后出现的那支人马则全权收到了绯歌的‘另眼相待’。

    沙尘,碎木,瓦片,枯草以及重量级的小刀片全部混在风里朝他们从容的招小手。

    来呀,玩亲亲呀~

    (→_→)

    绯歌订做的刀片分两种,一种是带着编号,样子精巧美观,还坠了络子的那种。

    一种则是质量一般,样式普通,但锋利程度更甚前者的。

    按现代的说法就是精装版和简装避税版的差别,而绯歌那会儿丢出去的自然是后一种。

    前一种让人可以找到她,后一种则是绯歌订做完就后悔费银子的。她其实可以抓一把绣花针放在荷包里的。

    这种东西荣国府里有的是,压根不需要她另外花钱定做。

    ╮(╯▽╰)╭

    “要是走水还好了。快些吧,鹦哥儿她娘没了。”鸳鸯在上房侍候,因老太太审美几十年如一日,所以鸳鸯的衣裙也都偏鲜亮。

    这会子一边说,一边扯着绯歌回她们房间换衣裙去。

    她们一批进府的姐妹,既不是走不开,这种时候怎么也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帮衬些才是。

    更何况,“自打鹦哥儿的弟弟没了,她娘身子骨一直不好,不过是熬日子将养着罢了。前儿她祖母接了娘家侄女来听说被鹦哥儿的娘堵在炕上了,说了好些诛心的话,连病带气的就这么没了。她祖母,唉,总之就是这个尸骨未寒,那个就要进门了。”顿了顿,鸳鸯左右看了一眼,小声说道,“这事鹦哥儿许是还不知道,若是知道怕是有的闹了。”

    府里从老太太那算起,最重孝道。若是鹦哥儿闹起来,以后可怎么过呢。

    鹦哥长的温软,但性子却极为刚硬。这样的事情让她知道了,哪有不闹的道理。

    绯歌一听便明白怎么回事了,这事还真不能叫鹦哥儿闹起来。不然光一个孝道压下来,鹦哥儿也不能再在荣庆堂立足。更别提以后跳槽换上司成为林仙草的贴心小棉袄了。

    想到这里,绯歌有些好奇原著里是不是也有这一出?如果有,当时的鹦哥儿又是怎么做的呢?

    绯歌不知道,这事能发展到今天,也有她的一份功劳在里面。

    对普通人来说,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因为看病的花销绝对是刻苦铭心的。鹦哥儿为了她娘看病,白日里当差,夜里便点灯熬油的做针线卖钱。

    到底是杯水车薪,救不了急,更救不了命。

    苏家有庭训,子孙救急不救穷。

    若一时手里短缺,借上一二倒也无妨。若一直手里短缺,那还是别借了。那样的人,没有投资的价值。

    知道鹦哥儿的未来,了解她的性子,绯歌便将她攒下来买房子的钱转手借了些给鹦哥儿。

    虽然有苏家庭训鞭策,但在绯歌看来,房子买不买,什么时候买都是小事,有个疼你的亲娘那才是大事。

    再有因住在同一间屋子,鸳鸯也知道了鹦哥儿娘的事。所以绯歌出钱时,鸳鸯便悄悄的找了老太太房里的大丫头,包了些老太太那里不要的碎参须回来给鹦哥儿。

    于是本应该早早就咽气给新人腾地方的鹦哥儿娘就愣是没死成。

    着急抱孙子,摆脱病秧子媳妇,迎娶娇嫩表妹的某些人可不就着急了。若不是鹦哥儿老子没一置千金的能力,说不定小花枝巷的事情就要提前上演了。

    若是现在的鹦哥儿爹和将来的琏二有机会坐下来,说不定还能讨论一下——打开让原配咽气的正确方式。

    ╮(╯▽╰)╭

    吐槽完毕,绯歌收回心思。问鸳鸯:“鹦哥儿外家呢?还有什么人没有?”叫上他们出面也比让鹦哥儿一小姑娘横冲直撞强。

    “没什么人了。”鸳鸯打开箱笼,从里面找相较比较素净的衣裙。挑了一条白棉裙,烟粉色中衣,外面又捡了件蓝缎子掐牙的褙子套上。

    鸳鸯是家生子,家常旧衣裙也不少。虽然料子不及进府后新做的,总比绯歌抬脚买起来的宽裕一些。

    再一个鸳鸯几个女红都是自小便学的。小姑娘爱俏,得了料子也能自己动手做些衣裙穿,不似绯歌得了什么好料子都是往箱子里一塞,又懒得动,又不乐意托人弄。

    绯歌所有的衣服,就只身上这身最是素净。不过也已经里外都脏了。打开箱笼翻了一回,发现真没什么太适合的衣服。心想着,箱子里的布料回头便都做起来吧。她不能将日子过成出门连件合适的衣裙都没有的地步。

    忒窘迫了。

    话说回来,谁又能想到一天赶上三场白事呢?而且其中一场还特么是现场版的。

    ╮(╯▽╰)╭

    贾宝玉头一回见林妹妹的时候,明知道他丧母的亲表妹来了,还一身的大红大紫扎人眼。不说对他那病逝的亲姑母多有不敬,只说去庙里还愿,就没想过佛祖菩萨是不是也喜欢你那一身‘大红包’?

    “得,你去鹦哥儿家,我去找赖嬷嬷。”绯歌勉强着挑了套一般鲜艳的衣裙,一边换上,一边跟鸳鸯商量,“鹦哥儿那性子保准压不住,她年纪小,辈份也小,闹起来定要吃亏的。咱们到底是老太太院里的丫头,你去给她助个阵。

    我去找赖嬷嬷,赖家好歹也跟鹦哥儿她外家有旧。前儿大姑娘给了我支簪子,极精巧的玩意,听说还是内造的。好不好的,总是份心意。没的上门求人空着两只爪子的”

    既然年纪小,辈份小,那就拉大旗扯虎皮得了。破点财将赖家这尊佛请出来,总不会再叫鹦哥儿吃了亏去。

    绯歌也不是多大方的人,不过是对金银之物看得很淡罢了。

    不是清高也不是淡然,而是得失之间悟出了一些败家道理而已。

    攒是没用的。

    当年睿亲王府富可敌国,各地的贡品哪样不是先到了睿王府,然后再重新拟了贡品单子往宫里送?

    还有她在现代攒了多少私房钱,家里长辈又给她买了多少教育基金,就业保险可最后呢?

    所以论大方的程度,绯歌敢说她第二,都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当然了,绯歌的大方慷慨也要分人。

    林仙草的贴身小棉袄自然没问题,假石头的西洋花点子哈巴儿啧,狗粮就可以了,要什么银子。

    其实花珍珠这人吧,如果不知道她后来干的那些糟心事,跟他相处起来还挺舒服的。

    温柔和顺,不争不抢。四人住一起,周道妥帖。

    然而看过原著,绯歌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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