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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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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宋晖这么一打岔,兰承云再唱了一折,便草草收场。

    后台这边,冯宝儿愤懑不平:“那宋晖可真是个混人,听说在奉城的时候,就是个无赖恶霸,到了江城,还是这副德行!”

    她将那坤生的配扇狠狠地往桌上一砸,一副气极了的模样。

    兰承云倒是安之若素,将那点翠簪子一点点地摘下:“喝口茶,消消气。”

    冯宝儿委委屈屈地上前替他解开发网:“你倒是好性儿,还能绷住不骂人。”

    兰承云苦笑一声:“骂又如何,不骂又如何,嘴长在人家身上,说什么我可管不了。”说着,又咳嗽起来。

    冯宝儿忙替他拍背。

    在一旁上着妆的应尝芳放下手中的黛粉,给兰承云斟了杯热茶:“那宋少爷虽然说话不中听,可换作是我在台上,只怕人家还不屑开口调笑呢,说到底还是兰老板的面子大。”

    应尝芳也是乾旦,算是这戏班子里的老人,这会子兰承云歇息了,剩下的两折便由他顶上。

    冯宝儿知他一向嫉妒兰承云,最瞧不惯他这副说话夹枪带棒的模样,指着应尝芳恨声道:“你这话……”

    “宝儿,休要胡闹。”冯宝儿刚要发作,却被兰承云劝住了。

    这时,孙闻溪正好挑起门帘,蓦地听闻一声亲亲热热的“宝儿”,抬眼看去,却见眼前站了个盛装的人儿。

    头戴珠花,面上的油彩红艳艳的,许是要上场了。

    “孙少……”应尝芳乍见孙闻溪,眼波流转,盈盈地福了福身。

    孙闻溪略一点头,目光未在应尝芳身上多作停留,见兰承云正坐在梳妆镜后头,他大步流星地走过去,倒将应尝芳扔在了身后。

    跟在孙闻溪身后的夏景生,就这样跟应尝芳打了个照面,瞧见了应尝芳眼中一闪而过的落寞。

    “戏快开场了,先生请罢。”夏景生侧身让了让。

    应尝芳神思不属地点点头,与夏景生擦身而过。

    冯宝儿往那凳上一坐,咕咚咕咚喝下一杯茶,才勉强压住了心火:“呸,这一个个的嘴都不干净。”

    抬眼瞧见孙闻溪,冯宝儿也没了好脸色:“孙少不在前头听戏,到这后头来做什么?”

    她可没忘,方才宋晖坐在孙闻溪身边,两人看起来像是旧相识。

    宋晖还当着孙闻溪的面儿调笑兰承云。

    虽说孙闻溪把人给打了,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不过是面上的功夫,谁知道私底下这群富家子弟会怎么编排兰承云。

    冯宝儿对孙闻溪没有好脸儿,兰承云却不然。

    他朝孙闻溪笑道:“宝儿这是关心则乱,一时着急上火,言辞上难免有不妥当的地方,还请孙少别跟小丫头一般见识。”

    又一次瞧着兰承云回护冯宝儿,孙闻溪这回却心如止水,再无波澜。

    他摇头道:“兰老板哪里话,该我给你赔不是才对,今日之事我难辞其咎。原想送你生辰贺礼,如今却成赔礼了。”

    说着,孙闻溪拍了拍手,一个小厮捧着匣子走进来。

    “听闻兰老板志趣风雅,酷爱收藏砚台,特命人寻得康熙年间玛瑙古砚一方,赠与先生。”

    这上好的玛瑙砚台很是难得,兰承云看着那木匣之中晶莹剔透的砚台,微讶道:“孙少,这礼物太过贵重,承云愧不敢受。”

    “拿着吧。”孙闻溪笑笑,“我是个粗人,素日里爱用西洋笔,这方玛瑙砚台放在我那儿,便是浪费了,倒不如为它寻个懂行的主人,才不算辜负这一方好砚。”

    话说到这个份上,兰承云也不好再推却。

    后台的杂役纷纷露出钦羡的神情。

    冯宝儿不满风头尽数被孙闻溪抢去,转眼瞧见跟在孙闻溪身后的夏景生,当即脆生生地喊道:“夏大少,您也来了。”

    夏景生被点了名,笑道:“有孙少的珠玉在前,只怕我的礼物入不得承云的眼了。”

    兰承云垂眸笑了:“先生惯会说笑,承云的病多亏了你的看顾,哪还好再受你的礼。”

    夏景生从袖中取出一枚银质的五帝钱手串:“五帝钱可驱邪化煞,虽比不得古砚风雅,倒也实用。来,我替你系上。”

    兰承云将衣袖挽起,露出一截莹白的手腕。

    夏景生缓缓替他系上红绳,在一旁看着的孙闻溪,心下总不大爽利。

    他一双眼睛盯着夏景生唇边清浅的笑意,半晌没回过神来。

    直到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紧接着,门帘被人一把掀起,进来的人居然是叶恒朗。

    叶恒朗穿着巡捕的制服,显然是在执行公务。

    没料到会在此处见到孙闻溪,叶恒朗微微一怔,旋即朗声道:“兰老板,周宁川的案子,你是本案的第一嫌疑人,我有些问题要问你。”

    一般人听到这样的消息,早已被吓住或是急于为自己辩白。兰承云却并不惊慌,他缓缓地点了点头:“好。”

    周宁川其人,是江城的富商,这人虽早已娶妻,却是个不安分的主儿,整日里往戏班妓院里跑,看上了人便一掷千金,玩腻了就扔,生活作风极不检点,且男女不忌。

    前些日子,他听了兰承云的戏,惊为天人,遂对兰承云发动追求攻势,可兰承云始终不从,他便在公共场合与兰承云发生口角。半月后,周宁川的尸体在戏班后台被发现,死时胸前被人插了一把点翠簪子,而兰承云正好是那簪子的主人。

    “经初步检验,周宁川的死亡时间是九日子时,事发之时,你人在何处?”叶恒朗问。

    兰承云皱眉道:“我身子不好,每每登台演出后,都要在班子的休息室里小睡一阵,子时我应当正在休息室里睡着。”

    叶恒朗:“可有人证?”

    兰承云摇摇头:“戏班里的人都知道我有这个习惯,不曾有人证。”

    叶恒朗:“那便不能证明你的清白……”

    一旁的证物袋中,放着现场拍摄的照片,照片中周宁川倒在梳妆镜前,胸前还插着那点翠簪子。

    孙闻溪仔细观察那照片,摇头道:“不对,周宁川并不是被点翠簪子刺死的,这簪子刺出的创口虽然很深,但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流血反应,说明这是死后伤,有人想嫁祸兰老板。”

    夏景生点头道:“没错,刻意把点翠簪刺入死者的胸口,未免太过欲盖弥彰,反倒引人怀疑。”

    在夏景生开口说话前,叶恒朗就已经留意他许久了。

    他穿着一袭长衫,如松似柏地站着,见到巡捕也无半点惊惶。

    叶恒朗打量了夏景生片刻:“那依你们看,周宁川的死因是?”

    “周宁川的表情非常扭曲,却并不恐惧,这表明他在死前曾遭受过极大的痛苦。如果他是被外力至死的,定然流露出惊恐、惊讶的表情,我个人倾向于中毒。”孙闻溪说。

    叶恒朗笑了:“闻溪,你是知道的,若是寻常的毒物,法医作检验时不会验不出来。”

    “这些照片看起来很违和。”夏景生说,“周宁川的体型,怎么这么奇怪?”

    经夏景生提醒,众人才发现,照片中周宁川的体型的确很奇特。

    若说周宁川是个胖子,他的四肢却很瘦,从外露的手背看,还能看到淡青色的血管。

    若说周宁川是个瘦子,他的肚子却非常鼓胀,看起来跟怀胎八月的妇人无甚区别。

    “你的意思是,他的肚子有古怪?”叶恒朗瞪大了眼睛,“可即便他肚子真有古怪,周家也不允许我们做尸体解剖。”

    夏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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