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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提供的《快穿之都以为是她先动了心》失落的主妇(21)修(第1/2页)
岑书白开始挖第二个坑。
上一本书,岑书白写了“重生”。这一次,她打算写上辈子经久不衰的穿越。
十六岁的明茹云,是花国最为平常不过的高中生。这一天,明茹云如往常那样推开大门出去上学时,却发现门外不是自己熟悉的街景,而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大森林。
明茹云吓坏了,连忙跑回家里。
再一次打开门时,明茹云发现门外那片大森林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自己熟悉的街景。
【白姐这次打算写穿越吗?】
【不过好像和我之前看的不太一样。】
“嗯,这次打算写穿越。”岑书白伸了个懒腰,“之前我写过穿越,这次想写一点不太一样的。”
第二天,明茹云如常打开家门,发现门外是昨天看到的那片森林。
这一次,明茹云有经验了,她退回门里。
再打开门时,门外依旧是熟悉的街景。
十六岁的女孩,正是好奇心旺盛的时候。明茹云晚上吃饭时,没忍住把这消息透露给家人听。
明茹云哥哥明飞舟听了,笑得喝的汤都喷在明茹云碗里,“你是不是睡傻了?”
明茹云气得追着哥哥打,自然而然把那扇门的诡异给抛在脑后。
第二是周六,明飞舟约了朋友去打篮球,一大早便出门了。
只是当明飞舟推开门时,发现门外,是一片树荫浓密的森林。
大纲写到这,岑书白就接到沈慕之的电话。因为岑书白正忙着把大致情节写出来,所以就外放了。
“福宝,我今天做了糖醋排骨,你想吃吗?。”
“再给我十分钟,我把这大纲写完再过去。”
“那你早点过来。”沈慕之声音有些低落,“你这几天都在码字,都没怎么陪我。”
听沈慕之这么说,岑书白心里也愧疚了。他们虽然在一起了,但因为她最近忙,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也没有比之前多。
而沈慕之也没埋怨,反而在她忙得顾不上吃饭时,还做好饭菜送过来。
因为这点,自觉理亏的岑书白声音软和了许多,“乖,我明天就有空了,到时一定好好陪你。”
“你如果说话不算话,以后就不让你摸大白。”
“你确定不让我摸的是大白?”岑书白语气带上了浓浓的调侃,“而不是——人?”
对面的沈慕之避而不答,只是控诉道:“福宝,你又欺负我。”
“没有的事。”自己没做过的事,岑书白一定不承认,“我哪里欺负你了。”
“你一直都欺负我。”沈慕之委屈道:“你就是仗着我喜欢你,才可劲欺负我。”
说到这里,岑书白哪里不明白沈慕之嘴里的欺负是什么呢。
担心沈慕之会说出他记忆中的“欺负”案例,岑书白提醒他,“慕之,我这边有朋友。”
沈慕之虽然天然黑,但对男女之间的事却很注意分寸。平时岑书白在外头亲他,他会羞得耳根红得能滴血。
听到岑书白这么说,沈慕之轻轻“哼”了声,说了句“那你快点过来”,就挂断电话了。
因为岑书白接电话时直播间没有关闭,所以里头的观众们都听到了她和沈慕之的对话。
岑书白和沈慕之感情飞快进展那几天,她正好没有开直播间,所以这一通电话,彻底让直播间沸腾了。
【等等????!!!白姐和沈慕之在一起了?】
【卧槽我没来那几天发生了什么?!】
【楼上的,我天天守着,也没发现他俩在一起了啊。】
【比起这个,我更好奇的是沈慕之居然会喜欢人类?我以为他会抱着大白过一辈子。】
看着直播间不断飙升的弹幕,岑书白被逗笑了,“我刚开始也以为他不喜欢人类。后来才发现他不是不喜欢人类,而是没碰到喜欢的人。”
“和他谈恋爱开心吗?当然是开心的,虽然他表达爱意方式很笨拙,但你能明显感受到他有多喜欢你。”
“问我喜不喜欢他?我当然喜欢他啦。慕之他的外表和性格,都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怎么会不喜欢他。”
和观众们说了一会,岑书白把大纲粗略写完,就去沈慕之家了。
沈慕之只要不忙着画画,就是一个三餐规律的人,所以岑书白去到他家,天色才完全暗下来。
虽然岑书白说过让沈慕之不用每次都在楼下等她,沈慕之答应得好好的,但每次岑书白下楼,总能看见沈慕之的身影,“我想多和你说说话。”
沈慕之最吸引岑书白的,就是他这份完全没有掩饰的赤子之心。
岑书白也最吃沈慕之这一套,听他这么一说,岑书白便忍不住勾着他脖子,和他交换了一个缠绵的吻。
“今天我又有口福了。”岑书白亲了亲沈慕之有些湿润的眼角。
沈慕之低低“嗯”了声,“只要你愿意,以后天天都能有这个口福。”
岑书白知道沈慕之在暗示什么,但她不确定自己适不适合婚姻,也不确定自己对沈慕之的喜欢是三分钟热度还是会长久。岑书白给不了沈慕之关于未来的承诺,所以她只能生硬转移了话题,“我们快走吧,不然菜都凉了。”
虽然沈慕之有心理准备,但看到岑书白转移话题,心里多少还是会有些失落的,“福宝,你不喜欢我吗?”
沈慕之难过的时候,声线就低了一些,而且尾音拉得比平时长一点,听起来又委屈又可怜。
“我喜欢你啊。”岑书白捏了捏沈慕之耳垂,柔声说:“我要是不喜欢你,怎么会和你在一起呢?”
刚交往那会沈慕之很吃这套,但现在却有些不奏效了,“你喜欢我,但不爱我。”
沈慕之说完这话,心情就有些低落了。
他手还牵着岑书白往家里走,但却垂下了眼帘,不去看她。
沈慕之过于浓密的睫毛似乎随着傍晚的微风轻轻颤了颤,也撩动了岑书白心弦,“慕之”
如果沈慕之说话语气强硬,岑书白虽然会愧疚,但却不会太放心上。可沈慕之心里难过,却没有和她吵架,而是对她示弱。
岑书白那颗心,就被沈慕之那楚楚可怜的小白花模样给浸软了,“我是爱你的。”
在那一刻,岑书白忽然明白为什么有些男的知道对方是故意装可怜的小白花,还会护着她了。
小白花要是长沈慕之这模样,换她,她也护着啊。
沈慕之是岑书白从没见过的类型,大概是性格和职业原因,沈慕之比常人要来得直白和坦诚。但这种特质不惹人烦,反而让人觉得沈慕之有颗赤子之心。
沈慕之没受过任何委屈,哪怕爷爷去世了,生活依旧优渥。所以沈慕之的爱恨都特别分明,讨厌的就直白地说讨厌,喜欢的就热烈去追求。没有任何犹豫,让人没办法忽视。
而岑书白喜欢他,也是因为沈慕之对她的喜欢毫不掩饰。
没交往前,沈慕之是生人勿进的高冷模样。但交往之后,岑书白才知道沈慕之对着喜欢的人,有多爱撒娇。闲暇时间,总爱搂着岑书白看她码字。
有时候岑书白被他盯得不自在,让他去别的地方玩时,沈慕之就会抿着唇,不高兴地凑上来和她撒娇。岑书白被他缠得没办法,只能折中让这人在旁边看书。
“我们交往这么久,都没有出去约会。”沈慕之说到这,抽了抽鼻子,委屈得不行,“我大学舍友都在笑我想脱单想疯了,发了虚假的朋友圈骗人。”
平时那样都让岑书白心肝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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