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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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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时候, 陈春红去制衣厂报道, 一切很顺利,领了两套工衣, 每个月粮食供应二十七斤,以学徒工的身份进去,第一个月工资折半, 过一个月后,拿一级工的工资, 每月二十九元。

    因为制衣厂实行三班倒的运转制,上班时间根据排班来,会有夜班, 每天的工作时间八个小时, 一周有一天轮休,了解清楚后, 陈春红很满意,以前在乡下生产队,除了过年那些天,几乎全年无休。

    这样已经很好了。

    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不用夏顶烈日冬抱冰。

    她从前,大约从来没有想过,能过上这样体面的生活。

    第二天开始,她和刘春生上班,三个孩子上学,对于城里的新生活, 家里所有人都十分适应,她去了制衣厂后,为了尽快掌握缝纫机的操作技巧,不怕吃苦,也不怕费功夫,差不多只用了半个月,她不仅通过了学徒期,而且熟练程度超过了一般的熟手,得到了组长的夸奖。

    再有一点,就是关于排班,上班一个月后,她隐隐察觉到,她的夜班次数,似乎比组内其他人都要少,好像得到了特别照顾,不过,这种好现象,她自己心里有数明白,却聪明的没有点破往外去说。

    进城仅仅一个月,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作息,让她觉得,以前的生活似乎已经离她很远了。

    要说不足,当然也有。

    譬如:家里吃肉的机会变少了,在乡下的时候,三个孩子经常上山,时不时能弄点野物,现在在城里,肉的供应是定量的,每个月每人半斤肉,一个月总共两斤半,刘春生工作的特殊性,有些额外补贴,却不是固定的。

    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

    好在市里的百货大楼,有一些高价的糖果之类的食品,不需要票,刘春生的工资买得起这些东西,并且,跟着杨碧莲排队领了几次粮油、买过几次菜后,也得知了一些见不得光的路子,多少能弄来些好东西。

    她会做衣服后,以前几个孩子穿小的衣服,她拿出来重新改了一下,换了时新的试样,又是一件新衣服,几个孩子都很喜欢,因为每次改衣服,都要去杨碧莲家借缝纫机,她已经开始计划,自家要买一台缝纫机。

    只可惜票比较难弄,她让刘春生注意一下,她自己在厂里,也多留心。

    她去城南制衣厂上班,步行需要半个小时,年中的时候,刘春生局里有个自行车票的指标,他申请了下来,家里花了一百五十五元买了辆大金鹿自行车,她学会后,开始骑自行车上下班,这样一来,出行方便了许多,路上也节省了时间。

    总的来说,生活质量有了大提升。

    ———

    又到了周日,学校放假,刘艳他们三个不用上学,于是有了一个酝酿了两周的大计划。

    刘艳送走妈去上班,刘华亲自把爸送出门,回来后,把门一关,带上锁,三个人围拢到了一起,刘军催促道:"快说,怎么样?"

    "妈今天一整个白天的班,刚才出门的时候,又约了杨婶婶下班后去老码头那边看看,估计要傍晚才能到家。"

    刘艳汇报完,刘华紧接着道:"爸说今天临时有个追踪的案子,要出市里,要去临阳县的方向。"

    "确定是临阳县?"刘军盯着二弟刘华问道。

    刘华重重地点头,"本来不能往外说,我一个劲地追问,爸才悄悄告诉我的。"说着,声音不自觉地压低了。

    "爸去临阳县,一个来回,什么都不做,也需要费半天,何况他们是去办案的,时间只会更长,"刘军越想越有把握,"走,我们出发,等会儿到了院子里,要是有人问我们去哪,我们就说去市里的图书馆,你们俩切记,别说漏了嘴。"

    刘艳和刘华齐齐答应。

    刘华回屋拿了他那个土黄色的挎包,书和笔本子什么的,一早让他腾空了,刘军偷偷进了爸妈的房间,拿了两块灰不拉几的土布,装到刘华的挎包里,又给军用水壶里灌好凉白开,拿上一些饼干面包糖果之类的吃食,刘华把它们统统放进包里,由他背着。

    刘艳调了下煤炉下面的通风口盖子,把风口关小,只留一个洞。

    之后,刘军拿上钥匙,一起出门。

    下了楼,到了院子里,碰到几个孩子,听说他们要去图书馆,一个个都避之不及,好不容易放一天假,不抓紧时间玩,还跑去图书馆看书,完全无法理解。

    至于大人,一听说他们要去图书馆,都交口不绝地赞了几句,回家后,开始数落自家孩子一顿,那些倒霉孩子,此刻完全没意识到,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因为家里大人的羡慕,对他们精神上造成的伤害与摧残,才刚刚开始。

    出了大院,往东走,进入市里的主干道临湖大道,沿着临湖大道一路向北,越走位置越偏,离市中心越远,楼房开始变矮,甚至出现了茅草屋和土砖屋,渐渐能看到农田了,还有田间劳作的人。

    临湖市虽然是市,但和后世的地级市,无法相提并论,而这条主干道,和后世的乡镇道路差不了多少,越往北走,马路上越空旷,偶尔才能看到有人骑自行车经过,至于汽车,很长时间才有一辆经过。

    太阳升起,六月的天气,阳光照射下开始有些刺热,这还是早上,到了中午,只会更热,爱出汗的刘华擦了下额头上冒出来的汗珠,舔了下嘴巴,说道:"希望今天能多抓几只兔子。"

    对,他们的计划,就是去找市区周边的大山,去山上找野物。

    自从来了城里,自从乡下带来的腊肉吃完后,现在家里每周吃的肉,只能算见荤,都不够大家塞牙缝的,而学校食堂,那句流传很广的话:豆腐脑,萝卜干,吃得眼睛往上翻,没掺一丁点儿水分。

    对比下来,刘春生单位的食堂,伙食算是好的,每周还能吃一次荤菜,所以遇到有荤菜时,刘春生都会把菜打回家来,她妈把肉挑出来,重新炒份大菜,大家一起吃。

    可这些哪里够。

    大哥刘军和二哥刘华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半大的小子,吃穷老子,更何况,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他们吃了快两年的肉,突然冷不丁地开始断荤了,根本受不了,二哥刘华半夜磨牙,直接把大哥刘军的手臂当猪肘子啃。

    穷则思变。

    于是三个想吃肉想疯了人,凑到一起,想出这么一个法子,趁着周末,爸妈不在家,他们偷偷出来,跑去市区周边的山上找野物,刘军负责寻地方,刘艳打听她妈的行踪,刘华去问他爸的行踪。

    "大哥,我们还要走多久?"

    刘华问道,他们已经走出市区了,现在周边全是农田,也看到了山,只是从出城看到远处的大山开始,走了快有半个小时了,那一座山峰还是矗立在那里,好像一点都没有靠近。

    "山在那里,我们一直朝那个方向,总会走到的。"刘军回道,"上次从县城来市里的路上,你应该看到了,一路上有很多的大山。"

    刘华想了想,摇头,"我没注意。"他那时头一回坐小汽车,兴奋得不行,哪里注意到外面。

    走在最后面的刘艳,看着那一座座遥遥在望的大山,想起了望山跑死马的典故来,"我们先走一上午,到中午的时候,要是还到不了,我们就原路返回。"

    其实这个计划,她一开始不完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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