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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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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昭将伊丽莎白圈套上雪饼的脖子, 白猫晃晃悠悠地挪了几步, pia叽一下摔倒在地面——麻醉后的困倦和失去蛋蛋的新体重让它没办法控制好平衡。

    养了半年多了, 猫再叛逆也是心头肉, 颜昭小心翼翼地抱起它, 把它放在它最喜欢的纸箱子里。

    雪饼有气无力地喵了几声, 幽怨可怜,颜昭摸了摸它的脑袋,猫眯着眼睛, 呼噜噜起来。

    兄弟归来,旺仔抛弃了猫抓板,大摇大摆地跑到雪饼面前, 歪头一看, 好嘞,兄弟变姐妹了。

    旺仔激昂振奋:“喵喵!”

    雪饼还是个小怨妇样:“喵呜呜呜……”

    颜昭无语:“旺仔好像有点开心……”

    沈元庭点了点它的脑袋:“幸灾乐祸的小混蛋。”

    旺仔无辜地瞪圆了眼, 去舔雪饼身上的毛,试图营造出一种兄友弟恭的氛围。

    颜昭捞走它:“别舔着你弟弟伤口了。”

    旺仔往颜昭怀里钻了钻, 蹭得他衣服上都是猫毛。

    晚上,颜昭把行李箱摊开, 往里面收拾衣物。他看了天气预报, x城这些天都还在25c左右, 短期也不会降温, 他便挑着柔软透气的t恤,折了两下,放进收纳袋里。

    沈元庭从衣帽间里翻出一件稍微厚实的牛仔外套, 对齐边角叠好,放进箱子里。

    颜昭:“啊别,快装不下了,到x城再买外套就行了。”他不喜欢带太大的行李箱,怎么轻便怎么来。

    沈元庭只当没听到,帮他把其他乱糟糟的东西整理了一番,又腾出一小块空间,把常用药装进去,问他:“闹钟调好了吗,你明天最迟睡到8点。”

    颜昭:“调的六点半,我和你一起起床。”

    沈元庭:“几个月都睡不了懒觉了,不抓紧时间休息会儿?”

    颜昭说:“几个月都见不着你了,还是抓紧时间多看看你比较好。”

    沈元庭微微笑了。

    次日,沈元庭系着围裙,煎溏心蛋,颜昭在一旁泡咖啡,两只猫窝在餐椅上,尾巴懒洋洋地晃着。

    颜昭:“我以前从没想过自己会度过这样的早晨。”

    沈元庭:“那你想象中的早晨是什么样的?”

    颜昭:“只有我一个人。我就没想过我会谈恋爱。”

    沈元庭垂下眼睫:“……这句话应该由我来说。”

    颜昭还是不习惯黑咖啡的味道,给自己的加了奶油球。

    将早餐端上餐桌,颜昭给旺仔下指令:“我不在家的时候,要当好大哥哥,不要欺负雪饼。”

    旺仔黄眼珠骨碌碌一转,貌似纯良地应了一声。

    沈元庭拍了拍它的头,旺仔一个翻身,爪子抱住他的手。

    二人闲聊,沈元庭说今早去送他,颜昭吃着三明治说:“别了,一来一回你就得撞上早高峰了。”堵在半路无疑是人生最恼火的十大事件之一。

    沈元庭只是喝着咖啡,拐弯抹角:“有时体贴并不是一种善解人意。”

    颜昭知道他想多陪陪自己,便说:“那你来吧,到时候被堵路上了别怪我,都是你自作自受。”

    沈元庭送颜昭登机,这件事好像已经成为二人的习惯。颜昭坐在飞机上俯瞰逐渐缩小的城市,明知从那画面里无法捕捉到他的身影,但也很安心。

    有一个人在等他。

    颜昭以为是在x城拍摄,到了集合地点,他才发现自己想得美,真正的拍摄地点在x城城郊外的一处偏远小镇里。

    中间他们要经过一片山林,山道崎岖险峻,道路边缘立着生了锈的防护栏,看起来毫无防护力。

    上山的途中,从对面来的一辆车碰瓷了他们,于是剧组的车队堵在了路上。

    谢连雪从不远处回来,关上车门,说:“穷山恶水出刁民,不骂他一顿还真当自己是土皇帝了。行了,可以走了。”

    颜昭想,还提醒沈元庭不要堵车,他反而先被堵在路上。从进山开始,信号就逐渐减弱,屏幕上的“你到公司了吗”后面还跟着个转圈的小尾巴。

    颜昭望着窗外的黄土山坡,上面零星生着点绿意,在远处的护栏上,离着一杆写着“注意落石”的指示杆。

    颜昭问:“这里雨季很危险吧。”

    谢连雪说:“不止,一年四季都很危险。当地早就打算重新修路,但款迟迟拨不下来。”

    两人聊了两句,也没多讨论这个问题。

    小镇是真的很质朴,不是旅游景点那种刻意营造的古色古香,而是一种穷得落后的气氛,仿佛有黄沙萦绕盘旋在整座小镇的上空,天空都是阴沉的。

    看来与世隔绝的不都是世外桃源。

    谢连雪给他的第一句劝告是:“水龙头里的水,接完记得静置沉淀。”

    颜昭瞄了眼院子里的水盆,里面都装着水,底部是薄薄的一层沙。

    颜昭也是服了谢连雪:“你到底从哪儿找到的这个地方……我看应鸿羽也在周围拍戏,他那边还是山上,都领先这里至少二十年。”

    谢连雪:“领先二十年也是00年的水平,你也别嫌弃了,离雨季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快点拍完,就可以撤了。”

    要不是剧本外景需求,谢连雪也不愿意待在这个旮旯子里,他穿裙子都不方便。

    《红鹦鹉》是颜昭这一次的拍摄剧本。

    故事的背景坐落在一座边陲小镇上,这里与邻国接壤,鱼龙混杂,和平的表象下是混浊的暗流。

    男主角游闻光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但父亲不慎染上毒瘾,母亲遭到家暴去世,家庭支离破碎。

    一次黑帮火拼,游父成了牺牲者,而游闻光则凭着他的一张脸活了下来,成了毒枭q的禁脔。他每个周都会被注入定量的“红鹦鹉”,能让他保持理智,不至于像其他吸毒者一样癫疯。但他一旦违背q的想法,毒瘾发作的痛苦便要压断他的脊梁。十五岁的时候他开了第一枪,打爆了一个欠债者的脑袋。

    游闻光表面上已经屈从于q,暗中却和警方的线人搭上了桥,在蛰伏了五年后,他终于找到了可以铲除仇人的机会,亲手杀掉了q。就在他要去自首,为这些年犯下的罪孽接受审判时,却被一个路人用匕首捅进了腹部——死前他模模糊糊想起来,他开的第一枪,正是杀了这个人的父亲。

    拍摄期间非常苦,x城天气诡异,白天太阳毒辣,晚上的雨下个不停,铺着干被子入睡,第二天起来,被子潮湿得仿佛在水里泡了一晚上。组里有人手指缝里长了米粒一样的水泡,密密麻麻一片,不痒,但是看着渗人。

    另一个让大家没办法忍受的是,这里的信号极差,电话打不通,消息也发不出去,只有一个公共电话亭可以联系外界。

    颜昭跑电话亭比回宿舍都勤快,看守电话亭的老婆婆都认识他了。

    老婆婆很喜欢他,经常和他说话,有一次她说,年轻人都走了,不愿意待在这个落后的地方,只有老一辈固执地留在家乡。

    于是颜昭忽然反应过来,小镇上的年轻人少得近乎没有,不是还不谙世事的小孩,就是垂垂老矣的老人,或许不久后,前者被父母接去城里,不再回来,而后者则守着土地消亡。

    一周过后,场务要进城购置物资,改善大家的生活。

    一听这话,颜昭眼睛都亮了:“我也想入城!”

    场务抓了抓脑袋,劝他:“来回六个小时,山路颠簸,不好受啊。”

    颜昭:“没关系,我有晕车药。”

    场务刚想说“那好”,就听见另一个声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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