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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提供的《霸王总裁太傲娇》兔子会咬人(第1/2页)
跟左昔年一起来的是董子玉,难怪电话里问圆周率的声音那么耳熟,怎么总有一种阴谋的感觉!左昔年是买粥过来的,到这温度也刚好,沈依依吃粥,董子玉顺便观赏了一下她的小家,得出结论:沈依依,你的小家可真小。
左昔年:“你当人人都像你一样资本家么?”
董子玉:“左老板,你一个住别墅的,怎么好意思批/斗我这中产阶级啊!”
“你剥夺无产阶级小一的财富,我自然要批/斗你。 ”左昔年和董子玉在一起时,温柔中多了一份腹黑,但沈依依真不明白,这俩人来她家里拌嘴是几个意思?这是照顾病人的态度么!
董子玉突然发现小小的鞋架上放着的水晶鞋,“沈依依,你那天参加宴会是不是没穿我给你的裙子?”
沈依依点头,也起身把包装好的裙装还给她,董子玉好笑地看着她,问:“那鞋子呢?你穿过了?”沈依依有些不好意思,不过还是点点头,拿纸写:鞋子多少钱,我买吧。很显然,沈依依不是懂鞋的人,她不知道那双鞋子的价格会是让她大吃一惊的。
左昔年也看了一眼那双鞋,镶着亮亮的水晶钻,很是耀眼,这双鞋是限量版,董子玉这个败家子有收藏鞋子的嗜好,买了却不穿,竟然舍得送人。左昔年坐在那,嘴角勾着弧度没说话,董子玉说:“我送给你了。”怕沈依依会不接受,故意说:“好好工作,否则就扣你工资。”沈依依一脸的愤慨,却也只能愤慨了,有口不能言的感觉,真的不能再苦了。
出了门,在车上的董子玉大呼小叫地说:“你确定你说的那个超有感觉的吻,就是沈依依?”
“嗯,托你的福,她脚上那双限量版鞋子是最后一双,被你买走了,我印象很深。”左昔年慢悠悠地回答,董子玉鄙视,“我发现,左昔年,你真够禽兽的!”
“嗯?”左昔年不懂,董子玉哼着说:“全场那么多人,最让你印象深刻的竟然是一双鞋,你要和鞋恋爱么?”
“……不是我注意鞋,那双鞋子固然吸引我注意,最主要是她一直往角落里跑,而且每次都被人堵在角落,但她就笨得不行,一定要躲在角落,我相信不止一个人看到她,只不过,我比较善良,告诉她角落的真相而已。”左昔年还为自己贴了个好好小姐的标签,盖上助人为乐的红戳戳!左昔年不会说,回忆那天的场景依然觉得好笑,那个姑娘跟个傻萌的小绵羊一样,专门往狼群的伏击区里钻,美艳的狼女们一逮一个准儿,但是呢,毛茸茸的小绵羊能几次成功地逃脱狼口,也是让左昔年大开眼界了。换了自己呢?左昔年想了想,若她也是那狼群中的一员,左昔年今天第一次动了这样的歪心思,若她是狼,她看中的羊,别指望可以逃脱。
“切!骗人,肯定是你见人家小姑娘特别漂亮……” 董子玉一副我很了解你的模样,左昔年也懒得和她说了,董子玉逗着说:“怎么样,要不要追一追啊?反正你们家小凝凝这辈子估计和你没戏了,你们也就别暧昧了。”
“追什么追,人家一个小姑娘,你也好意思。”左昔年义正辞严,董子玉委屈地直拍车窗,“我说的是你追,不是我追啊!”
“我是觉得她挺好的,合得来可以做朋友,合不来就算了。”左昔年倒也是真心话,她早已不是年少懵懂为爱痴狂的年龄了。纵使她是狼,也是老狼了,她老谋深算,心机颇深,不会轻易伏击猎物,左昔年把握着自己的分寸。
“哟!做朋友还去吻人家小姑娘,没准人家是初吻哟,你还不去负责。”董子玉故意阴阳怪气,左昔年心里也翻腾一下,会是初吻么?她的初吻早没了,也忘了初吻的味道。那天,那淡淡的一吻,好似云端的风刮过她的心底。
那个吻轻柔细软,当时,左昔年只觉唇齿间一阵淡淡的幽香,还有细腻柔软的触感,惹得她心里当时就加速了一拍,这是她和顾宁凝都没有过的感觉。顾宁凝的吻像是烈火,而沈依依却像是茗茶,完全不一样,那吻结束很久,左昔年的唇齿间仍是淡淡的香。当然,当时,左昔年并不知道那是沈依依,她只是有种熟悉的感觉。那天沈依依化的妆不浓,却是很好地掩盖住主人本来的面目,但精致五官,左昔年第一眼看下去就觉得神似沈依依,现在事实证明,左昔年是正确的。
“以后别再带她去宴会了。”左昔年警告,董子玉摊手,“你放心,她也不愿意去。”末了还啧啧说:“分明很在意,我要告诉小凝凝!”
“别跟宁凝乱说,她又会胡思乱想。”左昔年板着脸,董子玉当然不会真的去说。
扁桃体发炎本身就好的慢,这已经很让沈依依上火了,然后左总裁连着三天都来看她,让沈依依亚历山大,却又有一点点享受。
又一个周五,左昔年和董子玉要一起来看她,沈依依嗓子多少能发出一点声音,顾不得疼扯着嗓子说:“不用麻烦左总和董事长了。”
左昔年在电话里沉默了一会,才笑着说:“嗯,你一个人不行的话,记得打电话,别硬撑。”挂了电话,沈依依心跳有点不正常,左总对她太好了。左昔年还不像董子玉,董子玉对沈依依也挺好,但是每次都是带着调戏的味道,而且说翻脸就翻脸,尼玛,绝对是关键时刻谁的面子都不给的类型。左昔年好像不会做甩脸子这种事,要不怎么说人家左总是超级大boss!沈依依对左昔年,始终是有距离的,她以一种粉丝的心态去欣赏左昔年。
周五沈依依这么坚持不让左昔年来,还有一个原因,是她男朋友程煜要来。程煜的工作城市离沈依依的城市正经有一段距离,他也想过辞职换个离沈依依近点的,沈依依痛斥他大丈夫怎么能这么腻歪。程煜也就没多说什么,媳妇的话总是对的,这就导致,程煜一般只有周末才能过来一次。有时候,程煜太想沈依依,恰逢公司不加班,程煜也会周中赶过来一次,但从不留宿。
程煜过来才知道沈依依生病,气的他心肝肺一起疼,难怪沈依依最近不接电话,只发信息。程煜跟伺候皇太后一样伺候沈依依,沈依依说不感动是假的,程煜追她也挺久了,大四两个人开始交往。研究生读书期间,沈依依见过程煜的父母,程煜的父母起初很反对,但后来不知怎么的,一下子就同意了,久了关系越发融洽了。
沈依依生病没人照顾,程煜因此再次提出同居,沈依依拿眼睛瞪他,最后程煜服了软,“好,好,先不说这事,把你养好才是正事,我爸还说这周带你回去吃饭呢,我看是吃不上了。”程煜虽是在a市工作,但家却是b市的。程煜家庭条件很好,父亲是军人,所以程煜算的上军二代。从家庭成分来说,程煜家是官,沈依依现在的家却是商,而且是再婚组成的家庭。生长环境的影响,沈依依对于家庭很不向往,她同意和程煜交往,是因为程煜总是以保护者的身份出现,保护着她。程煜有一点是沈依依不喜欢的,就是总念叨着外国的好,无意中透露的意思也是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程煜的长远目标是去美国,最好能定居,沈依依却不愿,说她有强烈的爱国心似乎有点夸张,但非要比较起来,她更喜欢自己的祖国,所以程煜提一次出国,两人必然得吵架,最后,程煜也不提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到了年末,沈依依成为董子玉的贴身助理半年了,董子玉一点都没变,性格古怪,说翻脸就翻脸,比翻书还快。不过,好起来也真的好,所以沈依依也没去计较董子玉的冷脸,工作么,上级对下级,有时候就是那么的无情无义无理取闹,领导在家摔了个碟子窝着火没准就能骂员工一顿,沈依依对于董子玉的狮子吼,一般是左耳进右耳出。
当然,兔子惹急了还会咬人,更何况,沈依依不是兔子。圣诞节前一天,沈依依这只不是兔子的生物被董子玉给惹毛了。事情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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